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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要求实名认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0-17


 尊敬的用户:

您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(2017年6月1日实施)及相关法律的规定,以及按工信部、通信管理局、公安等有关监管单位要求,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

请各用户登录公司网站www.gwidc.com账户管理实名认证,在线提交真实身份信息材料完成实名认证。未完成实名认证要求的用户我司将停止用户对账户的管理权限,由此带来的损失,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实名认证需提供资料如下:

一:个人认证材料:身份证反正面原件扫描件,手持身份证照片。

二:企业认证材料:

1、不需要委托:法人身份证反正面原件扫描件,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,手持身份证照片,认证公函。

2、需要委托:委托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原件扫描件,委托授权书,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,手持身份证照片,认证公函
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港湾云服务的信任和支持!

特此通知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江苏歌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017